2019年6月4日 下午1时30分
北京国贸大酒店
* Lot 1885
清代“湖北上游 滇捐 总局”五两圆锭
估价(人民币):60,000-80,000
成交价(人民币):69,000
简介
清代“湖北上游 滇捐 总局”五两圆锭一枚,重量:193克,系湖北省对云南省的协饷折银,由滇饷总局转解云南,银质洁白,铭文清晰,存世甚少,华夏评级 极美
清代东南各省较为富庶,少有驻军,边疆省份大多地薄民困,而往往驻有重兵,地方财政收入与军费支出的不平衡,严重影响了军队驻防戍边要务。为保证军需供应,清政府在财政上采用协饷制度,来进行省际间的协调。协饷,又称协解、协济、协拨,指每年春、秋两季,各省上报的库存银款,经户部核实制定全年开支预算后,指定有盈余的省份拨部分协饷银给财力不足的省份,并限令于每年四月、九月两次完解。
云南素为边防重地,军政费用巨大,自清初开始就一直是协饷受拨省份,接受川、鄂、浙、赣、粤、苏等省份的协济。同治二年(1863年),云南回民起义大规模爆发,布政使岑毓英率清军大举挺进滇西剿匪,为保证粮饷供给,奏请朝廷在重庆设立滇饷总局,派遣委员前往各承协省份坐催协饷,领饷后即由商号汇解至重庆,再经滇饷总局转解云南。—参阅吴昌稳著《晚清协饷制度研究》,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,2018年,页168-18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