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 Lot 1156
清代湖北“光绪二十六年 九月 湖北厘金 官钱局”五十两银锭/GBCA MS63+
估价(人民币):380,000-500,000
成交价(人民币):517,500
简介
清代湖北“光绪二十六年 九月 湖北厘金 官钱局”五十两银锭一枚,重量:1864.2克;湖北厘金折银的纪年均为光绪后期,是湖北官铸税锭不可或缺的重要品种,因存世甚少,一直以来被藏家奉若名珍;此锭宝面低沉,双翅高翘,束腰曲线优美,底部平整,砸戳整饬方正,铭文字口清晰,而且,宝面呈暖香槟色自然包浆,满溢姣好银光,堪称集罕少品种与顶级品相于一身的收藏级佳品,GBCA MS63+
咸丰五年(1855年),军饷匮乏,湖北巡抚胡林翼与湖广总督官文奏请抽收厘金获准,同年在省城设立盐茶牙厘总局,总管全省厘金事务,同时于省内各州县交通要隘设立厘金分局、水陆厘卡,对所有进出货物征收厘金。当时,湖北全省共设局卡四百八十余处,后几经裁撤,至光绪末年尚存六十一处。
湖北厘金的征收范围,大致可分为百货厘、牙帖、盐厘及药厘四种。政府针对征收对象,对以上四类货物抽取落地厘(外省进入湖北的货物销售税)、门市厘(日常交易商品税)、出产厘(本省销往外省的货物税)。其中,出产厘是局卡通过税,即对转运中的货物征税,由行商缴纳;落地厘与门市厘相当于交易税,在货物买卖地征收,由坐商缴纳。厘金税率,咸丰十年前约为千分之十二,后增至千分之十四。
目前所见的湖北省厘金税锭共有三个品种,均为五十两形制,铭文分别为“湖北厘金”“牙厘总局”“湖北盐厘局”,存世皆十分稀少。光绪二十二年(1896年)湖北官钱局成立之前,各省上解税银,均委托“公济益”“恒记”等几家大银号代铸,厘金亦是如此。官钱局成立后,改由其统一铸造,并于锭面下方盖“官钱局”戳记。—参阅李晓萍著《晚清厘金制度与厘金银锭》一文,刊载于《中国钱币》,2012年4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