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 春季拍卖会 钱币

2008-04-25 上午9点30分,下午1点30分
北京昆仑饭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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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t 1206

南宋“李念三 出门税”贰拾伍两银铤一枚

估价(人民币):30,000-35,000

成交价(人民币):33,600

简介

南宋“李念三 出门税”贰拾伍两银铤一枚,打有葫芦戳记,重量:962克
“出门税”银铤是南宋时期一种特殊的商税银铤,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後,陆续在河南、江苏、安徽、湖北、陕西等地发现,引起了文物考古界的注意。从出门税的字面理解,应该是南宋政府向行商征收的税项之一,“出门税”银铤也应是行商纳税的见证。
“出门税”顾名思义为出门(城门)交纳的税款,《宋史・食货志》载:“凡州县皆置务,关镇亦或有之,大则专置官监临,小则令、佐兼领,诸州仍令都监、监押同掌。行者赍货,谓之‘过税’,每千钱算二十;居者市鬻,谓之住税,每千钱算三十,大约如此。然无定制,其名物各随地宜而不一焉。”其中的行者赍货必出入城门,出门纳税天经地义。《宋会要・食货》记载:(淳化二年)“江南转运司言:‘鄂州旧例,盐米出门,皆收税钱。’诏:‘自今民贩鬻斛斗,及买官盐出门,并免收税。’”这里讲到盐米出门要纳税,贩鬻斛斗,及买官盐出门可免税。又载:天圣二年四月,在京商税都院言:“旧例,诸色人将银并银器出京城门,每两税钱四十文足,金即不税,请自今每两税钱二百文省。”这里都讲到白银出门要交纳税钱,且每两税钱四十文足。毫无疑问出门税属于过税。
从“出门税”银铤的发现地点分析,出门税作为商税收入的重要税种,活跃在南宋与金的边界地区,是与宋金边境贸易有着很大的联繫。淮河两岸的榷场贸易的兴盛是导致行商異地贩货的根源,行商携带大量货物从此地到彼地,途经大大小小的城门,缴纳出门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。
“出门税”是过税的一种,出现在南宋是与当时的社会政治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,由于军费的沉重负担,南宋政府不得不加重税收,大小城门设立税卡,同时稽征的税卡也不以城门为限,从而导致税网过密。然而过密的税网反而使得商贾不行,致使物品紧缺。从另一个角度讲,收缴出门税,可以限制物品出城,似有平抑物价之功效。(摘自李晓萍著《尘封千年国家宝藏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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