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 Lot 509
林散之(1898-1989) 致林昌庚信札
镜心(八帧) 水墨纸本
估价(人民币):120,000-160,000
成交价(人民币):138,000
释文:(文略)父手字,三月廿九日。
尺寸:23.1×15.5 cm.(8) 约0.32平尺(每幅)
简介
说明:拍品为林散之致次子林昌庚信札一通八页,据他在信中称自己“是八十岁人了”,另将所述细节对照年表中行迹,推断此信应写于1977年3月29日。
林散之属大器晚成的书法家,上世纪七十年代方扬名海内外,被誉为“当代草圣”,求字者终日不绝。此信中开篇即提到寄出“天津的字”,又应邀赴安徽和县,“一共七天,写了六十几张大小不等的字……也就够累了”,倾诉应对书债之疲倦。其后回到故乡乌江,环境和孙儿近况都令其心情舒适,然而“人来还是不断”,林散之此时的知名度可见一斑。信中随后指示林昌庚安排后续行程,召集全家人给远在沈阳的三女林芷若筹钱,又操心长子林昌午的回城问题等等。八十老人为盛名所累,对子女孙辈的牵挂关爱,于字里行间娓娓道来。
“大姐”即长女林荪若;“二姐”即次女林荇若;“小桑”、“小庄”应分别为弟子桑作楷、庄希祖;陈乐村,山东广饶人,曾任南京市中级法院院长,好书画,与林散之、亚明等交往甚密。